各二级学院、各直属部门: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研读《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熟悉申报注意事项,具体见网址https://www.sinoss.net/c/2022-01-28/620359.shtml
二、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附件2)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2项名额;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可从社科网https://www.sinoss.net/主页的“管理”栏目>“项目管理”>“历年资料”路径查询),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四、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五、申报程序
(一)本项目申报通过办公网“科技项目库”系统进行。尚未有入库项目的,须先申请项目入库,入库成功后,即可申报本项目。
(二)请于2022年3月5日前,将《申请评审书》(附件4)电子版上传科技项目库系统。
(三)学校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严格按程序组织评审后择优报送,网上申报系统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岑家峰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2022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请评审书
科技处
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