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项目 当前位置: 部门主页 >> 科技项目 >> 省部级项目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一般项目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2-14
  •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直属部门: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研读《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附件2),具体见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201/t20220128_596771.html。

二、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三、申报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认真对照《教育部2022年规划、青年及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3)和《申请评审书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一般项目)》,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书。

四、申报程序

(一)本项目申报通过办公网“科技项目库”系统进行。尚未有入库项目的,须先申请项目入库,入库成功后,即可申报本项目。

(二)请于2022年35日前,将《申请评审书》(附件2)电子版上传科技项目库系统。

(三)学校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严格按程序组织评审后择优报送,网上申报系统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岑家峰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2022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青年基金与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评审书

                             科技处

                       2022年1月30


上一条:南职科技〔2020〕5号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