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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科学〔2021〕27号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双减"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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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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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双减"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更好地服务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决策,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启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 2021 年度"双减"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二、研究要求

(一)研究内容

课题要求重点围绕学生作业、学校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内容开展研究。具体选题参考《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双减"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简称《选题指南》)中提供的研究方向进行设计,也可自主选择研究主题。课题研究要求做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彰显特色。

(二)申报对象及人数要求

课题面向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单位人员征集,要求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高等教育学校的,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不含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其他单位的不超过 15 人(不含课题负责人)。

(三)研究周期

课题研究周期为 2 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可延期。

(四)预期研究成果

本专项课题分为重点和一般课题,所有课题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此外,获批立项的重点课题原则上需提交未出版的书稿 1 部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 篇;获批立项的一般课题,需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注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双减"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

(五)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申报时需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和经费来源,课题所在单位需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资助。建议 申报重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少于1万元,建议申报一般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少于0.5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 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 纸双面印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分开装订。各级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报送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word版)到指定邮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返还课题申报材料,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自行留底,备日后结题时使用。相关申报信息和材料可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jyt.gxzf.gov.cn/)查询。

(二)推荐限额

各设区市推荐项目不超过 10项。各设区市要在推荐限额内择优推荐项目,各学段推荐项目比例与本地各学段专任教师数占比相当,义务教育段可适当放宽。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每校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其它高等学校每校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每校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教育系统区直单位每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

(三)报送程序

各高等学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各市直及以下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将申报材料递交所在设区市的教育科学研究所或教科规划办,由各市教科所或教科规划办筛选、汇总本市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收集、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后,填写《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和材料,签署明确意见,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四)报送时间及地址

报送时间∶2021 年11 月 8—12 日(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 69 号广西教育厅办公楼 1709 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邮编∶530021;联系人∶何佳、玉芸芸、岑俐,0771—5815302。

四、课题管理

本专项课题纳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桂教科学〔2018〕15号)进行管理。立项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课题进行过程管理、成果鉴定和办理结题手续。课题成果归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宣传和转化。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附件: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双减”专项课题申报选题指南.doc

 

广西教育学规划领导

20219月2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