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26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通知(附件1)转发你们,为做好相关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申请受理课题的年份为2021年度及以后立项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受理课题的类别有: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委托重点课题,以及除对课题结题工作已有特别说明(如广西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等)之外的其他专项课题。已申请延期并承诺在本年度完成的课题,在研究期限内已按照研究计划完成的课题,亦属受理范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结题工作另文通知,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二、成果要求
原则上,所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均按照立项公布文件和立项通知书对课题预期成果的要求,验收本课题实际获得的研究成果,进行结题鉴定。
阶段性成果应为课题获批立项后、研究期限内的成果,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不得列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除研究总报告外,课题负责人至少为1篇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咨政报告等)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立作者。
课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原则上均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开备案的中文出版物中发表,且需在醒目位置按要求独家注明课题信息。公开发表的成果应在申请结题前正式出版发行,并提供该成果在国内权威中文期刊数据库中的收录证明。
三、报送要求
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的结题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报送工作需按照相应流程开展。请将结题鉴定申请所需的结题材料电子版(清单见附件2)整理好,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广西教育规划结题材料+课题负责人姓名”,于2026年4月30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zykjc@126.com。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再根据要求进行网上申请和线下报送。本年度结题申请书使用新的模板,网上申请流程有些内容微调,请仔细阅读。
(一)网上申请
课题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10:00至5月13日18:00,通过初审的课题负责人最迟需于5月9日之前通过课题管理系统提交结题申请。
2022年之前未通过系统和2022年之后通过系统申报获批立项的课题结题流程不同,具体操作要求详见附件1第8页及之后的操作流程说明。
通过系统申报获批立项的课题请务必在申请结题前,完成成员变更调整!结题证书名单以系统导出为准。
(二)线下报送
待学校科技处审核确认后,由课题负责人打印2套结题鉴定材料(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1-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要求”),完成签字后,按顺序装入硬纸皮档案袋,同最终的电子版资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科技处不返还结题材料。
本次课题结题申请采取网上申请与线下报送两种形式。未在网上申请的课题不得进行线下报送。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报送。
四、结题鉴定
本次结题鉴定方式为专家会议鉴定,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难易程度、应用价值等五个方面对各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等级分类评价,根据专家意见,综合确定各课题研究成果的结题鉴定等级。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第一次结题鉴定等级为不合格者,可在一年内的集中受理结题申请时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结题鉴定仍为不合格者,终止课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第二次鉴定权利,终止课题。坚决杜绝立项不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情况,课题结题情况将作为我校后续推荐各类科研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集中受理课题结题申请工作中,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向课题组收取任何费用,各课题组也无需进行现场答辩。
(二)完成课题结题鉴定后,鉴定等级将统一发文公布。各课题负责人可自行登录课题管理系统,查看本人课题的鉴定结果,查看下载结题证书盖章扫描件;查看课题“审核记录”,可以查看不合格原因。
(三)研究周期未满一年的课题,原则上不受理结题。在研的课题,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上传“开题”“中期报告”及其他过程资料。凡被终止或者撤项的课题,原则上不再受理结题。各级科研管理机构要严格把关,不接受在受理范围之外的课题结题申请。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赵美华,联系电话:0771-2029 313。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科技处收集结题资料清单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
5.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在研课题列表(2021-2025年立项)
科技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