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课题管理工作,强化课题研究时效,保障科研项目质量,杜绝课题立项后长期未结题、研究进度滞后等现象,切实提升科研管理规范化水平,经科技处研究决定,现就课题立项未结题管理及相关提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明确管理预警要求
针对各类各级立项课题,各学院、各部门需切实履行课题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立项课题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定期排查课题研究进度。重点关注立项满三年仍未提交结题申请、未完成研究任务且无正当延期理由的课题,建立未结题课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快研究进度,确保课题按期结题。
二、落实主体管理责任
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课题管理工作,将课题结题管理纳入本单位科研工作重点内容, 明确专人负责课题管理工作。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每一位课题负责人,组织开展未结题课题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强对课题负责人的指导和督促,定期通报课题进展情况,对研究进度严重滞后、无合理理由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要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限期完成结题任务。
三、其他相关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需于本通知发布后 7 个工作日 内,完成本单位立项满三年未结题课题的排查工作 ,并将本学院
(部门)《2020 至今全校科研项目未结题预警与核查名单》原文件与加盖公章的 PDF 版通过 OA 报送至科技处赵美华,逾期未报送的,将视为未完成排查工作,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学院、各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课题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我校科研课题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升科研工作质量和水平。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赵美华,电话:0771-2029313附件:2020 至今全校科研项目未结题预警与核查名单
科技处
202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