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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十一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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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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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十一版)的通知》(桂科发〔202617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批项目采用公开择优方式,资助方式为前资助、拨转投。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财务评审,形成立项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系统、本地区的项目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报须知及指南内容请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桂科管系统”)查阅。项目通过“桂科管系统”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材料,申报单位须于202662717:00前在系统将申报书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或依托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67117:00,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20267617: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单位(依托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须于20267717: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对未填报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申报书不予受理。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桂科规字〔202517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推荐单位(或依托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四)有关贷补联动方式,详见科技厅2022年发布的有关文件。鼓励企业采用该方式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韦嘉嘉联系,电话:0771-2029313


附件:

1. 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十一版)

2.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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